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第一批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2013年度第一批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组织申报,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1、重点支持城区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农业科技园区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上市后备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或与科研机构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且有具体合作项目的企业。
2、优先支持创新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投入产出比例高、节能环保的项目、科技招商项目、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城区受灾严重的科技型企业。
3、不支持重复申报和承担市级科技计划到期尚未验收或未结题、知识产权存在纠纷、产业化能力差的项目,对于使用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未按期归还的企业,不予受理和支持其任何科技项目。
二、重点领域:见附件3。
三、支持方式:经费补助、贷款贴息和其他补助。
四、项目类别
1、重大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限额申报:高新区、张湾区、茅箭区各一项)
(1)申报单位近三年(2010-2012年,下同)拥有实用新型专利五项或发明专利一项以上并实现了产业化,或近三年获得过市级以上(不含市本级)科学技术奖励;
(2)2012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项目配套资金不低于申请经费的4倍,企业研发投入占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3)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科技查新报告;
(4)项目必须有技术依托单位,拥有校企共建研发中心或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
(5)技术交易成交额50万元以上;
(6)上年度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7)企业引进了风险投资基金。
2、重点项目:重点支持以新产品、新工艺为目标导向、产业化前景好的研发项目。
(1)申报单位近三年拥有实用新型专利三项以上或具有省成果证书(技术诀窍证书)、新品种证书;
(2)2012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项目配套资金不低于申请经费的3倍,企业研发投入占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
(3)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科技查新报告;
(4)上年度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年度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5%。
3、贷款贴息补助项目: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产业化科研项目。
(1)支持对象为2012年在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为科研活动发生了贷款的城区制造行业科技型企业;
(2)申报条件不低于重点项目条件(不需要查新)。
4、一般项目(含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项目主要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能形成专利或成果(核心期刊论文)以及支撑企业创新发展的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和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5、引导项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预期成果。
6、所有申报项目均须登陆十堰科技局网(网址http://www.systd.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电子版与纸件材料必须一致。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上报。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先提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申报书(附件1)和项目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以院系或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
(二)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2月19日下午4:00。科技处审查合格后再网上申报(网址:www.systd.gov.cn)。审查合格后,申报一般项目者提供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申报重点、重大项目者,提供申报书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纸质版各一式六份,附件必须要有2012年度财务报表、知识产权、企业研究开发能力、配套资金来源证明材料。申报贷款贴息补助项目者,提供申报书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纸质版各一式六份,附件必须要有贷款合同、贷款和付息凭证,贷款实际用途证明材料,201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知识产权、企业研究开发能力及技术、经济效果证明材料。
(三)本通知同时在校园网公告栏、科技处网页上公布,附件及相关申请资料亦可在科技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邓生琼 邮箱:joan0626@126.com联系电话:8891150。
附件1:十堰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2013年版)
附件2、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提纲
附件3、2013年度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十堰市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一式二份)
附件5:项目汇总表
科技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