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一)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单行本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版。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成果等的合订本一式1份。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下同):
1、项目申请书(原件)
2、项目批文
3、项目《结题报告》
4、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等其他成果
二、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
(一)纸质版文档
1、《结题报告》(含全套附件材料)二册,白色纸质封面、双面印制、盖章彩页间隔;
2、成果简介(500~2000字)三份;
(二)电子版文档(Word版)
1、《结题报告》(含附件扫描件);
2、成果简介(500~2000字)。
三、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一)《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二)项目成果原件3套;
(三)项目“申请评审书”2份(复印件);
申请延期结项的报送下列材料:
(一)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
(二)延期时间(最多1年)内拟开展的项目研究计划;
四、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
(一)网上填报
项目负责人点击湖北省科技厅网站页面上的“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击右下角的“进行验收”,输入申请项目时的登录口令。登录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的“项目课题验收”,然后点击右上角的“项目(课题)验收(结题)申请”,填报和提交相关信息。如未进行网上填报,省科技厅将不予受理验收(结题)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
(1)经费不超过10万元的项目:《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2)经费超过10万元(包含10万元)的项目:《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自评估报告》、《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五、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一)《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单行本(不含附件)纸质稿一式2份;《项目结题自审表》纸质稿1份;
(二)《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合订本1份,请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项目申请书(原件)
2、项目批文
3、项目《结题报告书》
4、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对开展的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述)
5、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等其他成果
六、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合订本一式3份。
七、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
(一)《结题审批书》一式2份(含电子版);
(二)最终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发表论文复印件等)一式5份;
(三)《成果要报》稿件一式2份(含电子版)。
八、湖北省卫生厅医学科研项目
(一)《湖北省卫生厅医学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单行本(一式1份);
(二)《湖北省卫生厅医学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合订本(一式1份)。
九、十堰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
(一)《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表》单行本一式1份;
(二)《十堰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表》合订本一式1份。
十、本结题要求仅供参考,具体结题材料提交以当年立项部门发布的结题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邓生琼、郭兴荣,联系电话:8891150
科技处
2011年11月18日